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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的高温补贴问题

作者:劳务派遣——爱信人力
发布时间:2021-08-18 15: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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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企业不断发展,降低用人成本,很多企业都会选择劳动派遣用工的形式,在炎炎夏日,很多企业都会有高温补贴这项福利的,那么企业的劳动派遣用工能否领高温补贴呢?成都劳务派遣公司——爱信人力资源为大家解答了这一问题,快来看看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3条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与被派遣劳动者同行同酬。雇佣公司应当根据同行互助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和本公司同行的劳动者实施同样的劳动报酬分配方法。

    无同一职业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类似职位的劳动者,参照其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及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中载明或约定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符合有关规定。

    对于从事高温作业的工人,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于从事高温作业的工人,应当依法给予补贴。如果雇主安排工人在35°C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户外工作,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应向工人支付高温津贴,并列入工资总额。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制定高温津贴标准。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依据。